传承正统国学文化^_^
把你孩子养育成出类拔萃的圣人君子

郑大女生私自外出染新冠被立案会成为防疫政策的特例么?

图片

当然,我们设身处地的想一想,如果你碰到同住三年关系不错的同屋伙伴提出帮她做核酸。

而在疫情没有“风声鹤唳”的常态下,做核酸成为“敷衍应付”的时候,恐怕绝大多数人都会“抹不开面子”同意。

一个“抹不开面子”同意就导致判一个“三年以上七年以下”,恐怕绝大多数人都觉得“太重”,“不合理”。

所以这次郑州大学的疫情,至今没有对“顶替核酸”的同学采取法律措施。

“妨碍传染病防治罪”作为刑法制裁的罪行,我们最重要的是要明白这一罪名的“受害主体”。

根据“是否对受害主体”造成伤害,以及伤害多么严重是“立案”以及“判刑”的标准。

“妨碍传染病防治罪”的主体不是某一个病人,而是整个社会的“防疫体系”。

只要行为构成对当地“防疫体系”的伤害,就可以“立案”,甚至治罪。

新冠病毒的“防疫体系”就是一个很复杂的“立案和量刑”标准了。

比如以前某地“恶意返乡”就要拘留的描述,被全网质疑违法。可如果从当地“防疫体系”的角度,中高风险区的强行返回,甚至不事先报备,对当地防疫体系有没有造成冲击?肯定造成了,因此站在当地角度,认为“违法拘留”没毛病。

当前奥密克戎这么难防,按道理,一个人隐瞒行程或者不戴口罩,公共场合不扫码,发热延误上报和就医,都会导致身边“大范围的封控和核酸”,这就是“冲击防疫体系”,都应该立案。

可是“妨碍传染病防治罪”在实际执行中,为了避免引发争议,不是像大家想的“防疫过度”,执法过严。

相反,实际执行中是“很怀柔”,很具人性化的。

女大学生王某某被立案,除了自身瞒报行程,让人顶替核酸之外,最重要的是“造成了6人感染的严重后果”。

因此我们看到,全国违反防疫规定的人很多,可是上热搜的案例,往往都是造成了“实实在在的疫情扩散和病例传播”,违法的人才会被立案。

王某某的男友,在约会过程中或许也存在没有扫码等行为,可是他没有感染病毒,也没有将病毒扩散,传染别人,因此即便他因为是王某某密接,导致身边人被隔离,影响学业和考研,执法部门却不会对他进行强制措施。

因此梳理了郑州大学女生王某某的“违法举动”,以及造成的严重后果,大家对她被“立案”冤不冤,心中自有判断。

图片

大家对于“大学女生校外约会男友,感染新冠被立案”成为热搜榜一,到底合不合理,心中也有一杆秤。

这个案件和“大学女生”的身份有什么关系?如果是男生,这样的罪行和后果,就不立案?

这个案件和情侣约会有什么关系?法律禁止情侣约会么?是因为情侣约会,看电影吃饭才将人立案么?

这个案件和“河南郑州”有什么关系?3月发生在广东深圳的“顶替做核酸”被立案,不是没有任何争议的全国力挺么?

一个十九天前的错误行为,一个十三天前的“立案通报”,为什么在今天成为全网热搜第一?

在动态清零的防疫政策面前,在实际执行中“已经人性化怀柔到极致”的防疫法规面前,任何用“女大学生”身份挑事的人,也差一个【立案】!

1 2 3 4
赞(0)
未经允许不得转载:家庭教育指导师 » 郑大女生私自外出染新冠被立案会成为防疫政策的特例么?

评论 抢沙发

登录

找回密码

注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