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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航海家被刻意隐藏和扭曲的历史:澳洲原来是中国人发现的,而且追本溯源,名字也是由中国人命名,且由汉语翻译而来

10、古里国(印度)

沿小葛兰、柯枝,马欢随舰队抵达古里(印度西南海岸卡利卡特)。和柯枝一样,古里属于印度西南海岸政治体系,有五种阶层的居民组成:

  • 南昆人(Nair),信仰印度教的本地居民,是古里君主(扎莫林阶层)和大多数普通百姓的所属阶层;
  • 哲地人(Chitti),财主阶层;
  • 革令人(Kling),中介商人阶层;
  • 回回人,穆斯林商贾阶层,协助古里君主;
  • 木瓜人(Mukuva),类似于贱民阶层。

古里有典型文化社群分工,国王国民是印度教徒,不以牛肉为食;中间阶层的“回回人”是穆斯林,不以猪肉为食。

郑和曾在此立石云:「其国去中国十万余里,民物咸若熙皡同风,刻石于兹永示万世。」

当时记录的风俗到了今天,仍未改变:牛是神。

将牛粪烧成白灰,研细,用好布为小袋盛灰,常带在身上,每天洗完脸,取牛粪灰调水,搽涂额头上。

其王位不传于子而传于外甥。

传甥止论女腹所生为嫡族。其王若无姊妹,传之于弟。若无弟,逊与有德之人。世代相仍如此。

11、忽鲁谟厮国(Ormuz,即霍尔木兹,伊朗)

忽鲁谟厮国,即现在的伊朗霍尔木兹,曾经向明朝进贡“麒麟”长颈鹿。

12、祖法儿国

途经“溜山”(马尔代夫),马欢抵达位于阿拉伯半岛的祖法儿(Zufar,位于阿曼西南部)和阿丹(Aden,即也门亚丁)。

马欢抵达“阿丹”的时候,是永乐十九年(1421年),这是他第二次出海的一个重要节点。回程后,由于郑和任职南京守备,加上朱棣、朱高炽父子相继驾崩,下西洋暂时停止。

在到达阿拉伯半岛后,他又首次记录了鸵鸟。鸵鸟也叫鸵鸡。

山中亦有驼鸡,土人间亦捕获来卖。其鸡身匾颈长,其状如鹤,脚高三四尺,每脚止有二指。毛如骆驼,食绿豆等物,行似骆驼,因此名驼鸡。

13、阿丹国(也门)

在阿丹国(今之也门),马欢见到了长颈鹿,误把长颈鹿当做瑞兽“麒麟”,古代伊朗和孟加拉都曾向明朝进贡过“麒麟”。

麒麟前二足高九尺余,后两足约高六尺,头抬颈长一丈六尺。首昂后低,人莫能骑。头上有两肉角,在耳边,牛尾鹿身蹄有三跲,匾口,食粟、豆、面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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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、天方国

此次出行,马欢抵达了“天方夜谭”中的天方国,即今日之沙特,详细记载穆斯林朝圣等习俗。

每年至十二月十日,各番回回人,甚至一二年远路的,也到堂内礼拜,皆将所罩纻丝割取一块为记验而去。剜割既尽,其王则又预织一罩,复罩于上,仍复年年不绝。堂之左有司马仪圣人之墓,其坟垄俱是绿撒不泥宝石为之,长一丈二尺,高三尺,阔五尺,其围坟之墙,以绀黄玉迭砌,高五尺余。城内四角造四堆塔,每礼拜即登此塔喝班唱礼。左右两傍有各祖师传法之堂,亦以石头迭造,整饰极华丽。

……

宣德六年(1431年),明宣宗命令郑和等人筹备第七次“下西洋”。

不过,由于郑和年迈体衰,此次远航实际只参加了其中一小段行程。在远航过程中,郑和中途去世,就地落葬,遗命部下将其衣冠及抄本佛经送还明朝。

郑和去世后,接手舰队管理事务的是大太监洪保。舰队沿着既定航线前行,途中马欢得知施进卿于1424年去世、其女接班之事,以此对前文进行增补。

从“榜葛剌”(孟加拉)开始,马欢继续记录相应情况,对前文予以增补。

在“榜葛剌”,马欢记录当地由上至下“俱奉回回教礼”,语言上以孟加拉语为核心、兼用波斯语:“国语皆从榜葛里(Bengali,孟加拉语),自称一家言语,说吧儿西语(Farsi,法尔斯语,即波斯语)者亦有之。”

自古里出发,马欢一行人抵达“忽鲁谟厮国”(霍尔木兹)。霍尔木兹的埃米尔们非常重视当地的商业往来,对大明也不例外。

在霍尔木兹,马欢看到当地“国民皆富”,有“加的”(Qadi)等长官管理政教事务,市集非常繁荣:“其市肆诸般铺面百物皆有。”甚至在此处能目睹精彩的“把戏”,例如“羊上高竿”。

完成在霍尔木兹的任务后,马欢与郭承礼等穆斯林直接前往“天方国”,即穆斯林圣地麦加。

当时的麦加执政官得知舰队前来,告知洪保等人希望能与明朝建立外交联系。但圣城麦加一直仅对穆斯林开放,在古里期间,洪保就已经起草好相应文书,派遣马欢、郭崇礼等七位穆斯林职官直接前往麦加(期间路过霍尔木兹),通过他们的朝觐,顺道向麦加方面转交文书,从而建立正式外交关系。

在此之前,中文文献(例如《岛夷志略》)对麦加虽已有描述,但由于诸位作者没有亲临此处,他们对于麦加的部分描述存在一定疏漏。

汪大渊等人形容麦加气候温和,至费信著述《星槎胜览》之时,对麦加气候的描写直接引用前人的说法,这与麦加常年处于热带沙漠气候的事实其实有着较大出入。

马欢以一个亲历者的感受,在《瀛涯胜览》中描述了麦加的真实气候:

“此国即默伽(麦加)国也……其气候四时常热如夏。”

有意思的是,《瀛涯胜览》中提到了一种火鸡(食火鸡的简称),即鹤驼,不是美国人感恩节时吃的那种火鸡【turkey】 ),也从侧面证明了在1606年荷兰人发现澳洲前,澳洲便与华夏之间有交通联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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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李兆良教授的考证,16世纪时,西方国家并无统一美国火鸡的命名,不知道火鸡的原产地,火鸡与土耳其毫无关系。

美国火鸡学名 Meleagris gallopavo ,比鹤驼小,但外观差不多,也有颈下的肉垂,可以飞,但飞不高。

有趣的是, turkey 这名字与土耳其(即突厥)国名同。

西方的说法是,1536年已经有人把火鸡带到德国豢养。

1555年,英国牛津大学校长请客的菜单就有 turkie ( Edwards 1882,586-7)。有人认为土耳其人在中古时代是精明的商人,经常把非洲马达加斯加的禽类售往欧洲各国。后来改售美国火鸡,欧洲人就把火鸡叫做“ turkey ”,又说当时所有奇异的东西都冠以“土耳其”。

这些说法很牵强。

火鸡原产墨西哥尤卡坦半岛( Yucatan )。墨西哥是西班牙占领的,德国人自己认为1683年才来美洲,发行邮票纪念,为什么德国会先得到火鸡?为什么德国人不用 turkey 这词?

为什么西班牙人自己不卖火鸡给欧洲,让土耳其人做买卖?土耳其人又如何来到美洲获得火鸡做买卖?

这些很简单的问题都无从解释。

火鸡的名字,各国不同。土耳其人没有居功,他们叫火鸡作 hindi (印度鸡)。阿拉伯语是 deek Habash (埃萨俄比亚鸟, deek =鸟, Habash = Ethiopia ),埃及语 deek Roumi

2005年出版的汉语动物命名考释有关鹤驼、食火鸡、火鸡、鸸鹋、吐绶鸟诸条,皆只取材于中国文献,没有物种的外国字源(李海霞2005)。

火鸡为什么不是从 turkey 翻译过来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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