叁,毒教材,盗版教材的整个链条都必须刑责!
这次新疆文化出版社的回复,是说向“双打办”报案,后续会跟进案件进展。
双打办的全称是“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办公室”。
所以这个办公室的权责主要是针对“侵犯知识产权”以及“假冒伪劣商品”进行处罚。
站在新疆文化出版社的角度,自己的“名称被冒用”,版权被侵害,从这个方向追责是合理的。
可是这次“毒教辅”案件,绝不能以简单地“盗版案件”结案。
这些“春宫图”一般的识字题,是否构成“传播淫秽物品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”?
这一教辅材料的“盗版”,只是罪恶链条的一环。
一个盗版教辅材料,是怎么设计编审到印刷的?
一个教辅材料能够顶着新疆文化出版社的名头,在一个省级区划内广泛销售,这背后的渠道“没问题么”?
学生家长自愿给孩子买辅导材料是一种情况,但更多的涉及学校或者教师的推荐或者指定书店购买,这背后的利益链条碰不碰?查不查?
这次新疆英语毒教辅案件,虽然不像人教社一样是“正版教材”出问题,影响力也只在一省,而没有通行全国。
可是一个公开以“春宫图”教孩子“认知记忆”的盗版教辅书籍,最终被推广给家长购买,孩子使用,这次案件暴露的“教材教辅从编审到购买”的全链条问题,比“吴勇案”更加深刻。
上一个毒教材案件,吴勇“擦边球”,最终逃脱刑责。
这次教辅案暴露一整个链条的蛀虫,不屑于“擦边球”。
他们“打直球”毒害小学生的操作,简直是对教育和法制的公然掌掴!